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追觅机器人长三角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桑田路,西至柳堤路,北至沧海路的地块(滨海新区[2024]G22(JB-05-01-11)地块)建设生产制造基地,规划建成电机车间、整机装配车间、包装车间等级配套生产制造设施。总用地面积118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组装测试倍速链输送线、空压机等设备,利用烘料、注塑成型、修边、组装、检验、包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实施追觅机器人长三角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台扫地机器人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及破碎粉尘、注塑废气、焊接废气、点胶废气、食堂油烟等。投料及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本次环评不做定量分析,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和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浓度限值要求;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并经“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点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3)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点胶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4)净化后通过屋顶(DA004)排放,排风量约18000m3/h、排放浓度为1.875mg/m3(低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综上,废气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外排。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三级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5G001V)中DW002生活污水排放口载明要求(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项目废水最终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排水量较小,故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智能控制件及废电子元器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不外排,不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外排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3类:昼间≤65dB(A)],满足3类功能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投料及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自然通风。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并经“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点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3)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4)净化后通过屋顶(DA004)排放。
3、噪声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要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应进行隔振设计,在底座上加装减振台。
②合理安排车间及设备的布局,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车间做隔声处理,确保其整体隔声量不小于25dB。
③人员活动要控制大声喧哗,物品的搬运过程中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在厂区内设置醒目的禁鸣喇叭的标志,任何进出的车辆,要自觉遵守。
4、固废
项目实施后,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滤网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智能控制件及废电子元器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桑田路,西至柳堤路,北至沧海路(滨海新区[2024]G22(JB-05-01-11)地块),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能够符合区域相关规划,同时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此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9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9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5月20日开始到2025年5月29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海天道21号1号楼223室
联系人:蒋望琴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追觅机器人长三角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登记表(公示稿).pdf
备案承诺书-追觅.pdf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