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 构建空气污染及寒潮对人群健康影响预警监测指数采购服务Q******003综合评审项目 | 项目编号 | 0835P******23 | ||
报名时间 | 2024-11-4-9:00-2024-11-8 17:30 | 报价时间 | 2024-11-11 9:00-13:00 | ||
采购内容 | 构建空气污染及寒潮对人群健康影响预警监测指数采购服务Q******003综合评审项目 | 采购预算 | ¥198,000.00 | ||
周期类型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周期内容 | 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 ||
服务类型 | 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 服务内容 | 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 ||
报价类型 | 总价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报价次数 | 最多2次 (2次有触发条件) | 报价间隔 | 无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二、本项目通过南方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综合评审,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综合评审。
三、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四、在南方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综合评审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综合评审。
五、综合评审须知
(一)综合评审说明
1.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综合评审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审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审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审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审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若本项目综合评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审采购活动。
7.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审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8.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综合评审文件规定和综合评审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9.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综合评审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的综合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综合评审公告一经南方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视为有效送达,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知道和应当知道本项目的所有信息,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公告有效期期满后某些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不知道本项目综合评审信息”相关质疑。
12.供应商认为综合评审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综合评审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南方采购交易平台”所有。
(二)综合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南方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审,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由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
全公开,线上报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说明:①于本项目报名时间结束日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综合评审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2.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综合评审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第三章 响应文件+报价表EXCEL表格电子版和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多个文件的应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
3.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触发第2次报价条件: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 家,原则上进行2 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应急采购除外)),指供应商需要进行2次报价,每次都需要报价,第2次可以采用维持第1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不进行第2次报价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综合评审。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价格分+履约分”的计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权重为80%,价格分权重为10%,履约分权重为10%。
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由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及权重分配进行打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综合评审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已纳入中心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既往供应商初始履约分均为8分;初次参与中心采购活动的新进供应商初始履约分均为7分,具体以外部供应商履约评分规则计算供应商履约分。最后由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价格分与履约分之和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项目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无效报价
1.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平台上报价与报价表合计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合计(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审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审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审;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成交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南方采购交易平台缴纳成交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
说明:
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划账形式;
******银行划账形式(须用公账)缴纳至我司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注明用途:0835P******23成交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审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成交服务费;
(十)申请发票
成交人登录南方采购交易平台(******/),在“工作台”—“成交管理”中找到成交记录,点击“申请发票”功能,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并填写必要的资料,同时上传服务费的支付凭证,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发票申请,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报名人的电子邮箱。
(十一)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登录南方采购交易平台(******/),在【工作台】—【成交管理】中找到成交记录,在通知书栏位上点击“领取”,在通知书页面上打印或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及综合评审方案与采购人开展合同办理。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先生 | 电话:020-******-201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三)邮箱 | ****** |
******控制中心 | 胡老师 |
(五)平台技术支持:李先生,刘先生 | 电话:020-******-926、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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