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有限公司年扩建12.2万台高性能系列电动机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扩建12.2万台高性能系列电动机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繁丰路608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拟利用现有厂房及新购地3.5亩扩建约5200平米厂房,年扩建12.2万台高性能系列电动机,项目完成后全厂可达年产约20万台高性能系列电动机。
现有项目年加工4万台新能源汽车专用系列电动机、0.6万台风力发电变桨电动机、1.2万台永磁伺服高效电动机、2万台轨交专用系列电动机,共计年产各类高性能系列电动机7.8万台。喷漆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采取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胥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线圈等外售综合利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繁丰路608号;
联系人:卢金;
邮箱:******;
电话: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7楼;
联系人:吴廷辉;
邮箱:******0@qq.com;
电话:051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