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与龙南线交叉点段)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55
发布日期:2025-05-14
监督部门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1-
******
项目名称
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与龙南线交叉点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55
标段(包)名称
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与龙南线交叉点段)修复养护工程
标段(包)编号
************5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5-14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5-1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其他公示内容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本人未签字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和总工未提供无在岗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4、沈阳市苏家屯区公路工程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和总工未提供无在岗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未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未提供无在岗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提交2个投标函,不符台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未提供股东人出资信息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和总工未提供无在岗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经理和总工未提供无在岗承诺书而废标。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投标函未加盖公章而废标。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421-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
王永鹏
电话
0421-
******
邮箱
******
公告源URL
******/
一、评标情况
001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与龙南线交叉点段)修复养护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4
|
2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4
|
3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4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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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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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卫兵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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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郭传水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冀************)
|
3
|
******有限公司
|
刘天伦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冀************)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2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