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XTZB2024-141
招标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2027年进口铜精矿内河运输合格承运商招标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
1、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张家港~铜陵航线:21.2元/吨;南京港~铜陵航线:18元/吨;船舶滞期费:0.6元/吨·天
2、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张家港~铜陵航线:20.6元/吨;南京港~铜陵航线:17.6元/吨;船舶滞期费:0.55元/吨·天
3、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张家港~铜陵航线:21元/吨;南京港~铜陵航线:18元/吨;船舶滞期费:0.6元/吨·天
4、第四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张家港~铜陵航线:21.2元/吨;南京港~铜陵航线:18.3元/吨;船舶滞期费:0.56元/吨·天
5、第五中标候选人:铜陵全盛******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张家港~铜陵航线:21.4元/吨;南京港~铜陵航线:18.4元/吨;船舶滞期费:0.6元/吨·天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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